
潮新闻 记者 刘晨茵
近日,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国老龄协会宣传部主任庞涛在27日举行的民政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举是增强基层老龄工作力量、发挥老年人作用、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旨在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庞涛在发布会上介绍,自20世纪70年代全国第一个农村老年协会成立以来,基层老年协会在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方面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面对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为回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等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意见》。

民政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刘晨茵摄
《意见》明确了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主要举措,可概括为“两坚持”、“四扶持”、“一统筹”。
“两坚持”指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发展基层老年协会,并做好登记管理或指导工作;同时坚持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结合,不搞“一刀切”。
“两坚持”就是充分考虑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老年人组织属性和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登记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指导和管理;坚持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结合,多措并举,不搞“一刀切”。
“四扶持”就是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客观实际出发,在经费、设施、人员、制度“四个要素”方面提出明确、可行、具体的措施,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合理统筹资源,多元支持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在经费上,鼓励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经费支持,并欢迎社会力量公益捐赠。在设施上,鼓励整合利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养老服务设施、老年大学等现有公共服务场所。在人员上,着力发现和培养“思想素质好、组织能力好、服务热情好、奉献精神好”的协会负责人和骨干,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在制度上,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指导基层老年协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开展管理服务。
“一统筹”即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全力抓好《意见》落地实施,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中国老龄协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
庞涛指出,《意见》明确了基层老年协会要在五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组织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贡献力量;四是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和“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五是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活动。
庞涛还介绍了贵州省贵阳市明珠助老协会创新开展每日“10分钟党课”,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老龄协会与区法院联合设立老年维权法律服务站,陕西省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老年人协会举办村老年人手工艺厂,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协会组织老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等成功实践经验,为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
此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进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将为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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